為縱深推進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天水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不斷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知識產權、廣告等方面的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案件,有力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震懾了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現將2024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四批)予以公布,提醒廣大消費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告誡各類市場主體守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良好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一、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甘谷縣某川菜館分店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2024年6月21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指導組在甘谷縣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甘谷縣某川菜館分店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遂將此線索移交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定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管轄。經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核實,甘谷縣某川菜館分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武山某療養院餐廳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經營無標簽預包裝食品案
2024年6月21日,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武山某療養院餐廳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餐廳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且經營無標簽預包裝食品,遂將此線索移交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定管轄。經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核實,武山某療養院餐廳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經營無標簽預包裝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第十一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甘谷縣某液化氣站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案
2024年6月15日,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甘谷縣某液化氣站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液化氣站已充裝的1支液化氣瓶不符合《氣瓶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秦州區某養生館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4年6月15日,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秦州區某養生館進行執法檢查時,在該養生館內發現“綠安佳”牌多功能家用鍛煉器52臺,同時發現印制有“多功能家用鍛煉器、免費試用、健康安全輕松塑身、適應人群:6—70歲均可、堅持體驗可舒筋活血、對腹部冷痛,痛經,腸胃疾病有幫助作用,對腰肩、腿疼有緩解作用!”等字樣的手提袋30個,經調查,截至案發時,當事人已向消費者發放上述手提袋20個。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沒收印制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用語的手提袋30個、處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張家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張家川縣某農家樂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2024年5月23日,張家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張家川縣某農家樂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農家樂經營的雪花牌勇闖天涯啤酒已超過保質期。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之規定,張家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并處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天水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案
2024年5月13日,根據消費者投訴線索,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天水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收費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收取物業費,違規多收居民電梯使用費12130元。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清退多收價款12130元,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七、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甘谷縣新興鎮某診所銷售過期藥品案
2024年4月1日,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甘谷縣新興鎮某診所進行執法檢查時,在該診所藥架上發現連花清瘟膠囊、硝苯地平緩釋片等三種藥品(共4盒)已超過保質期限。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甘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超過保質期的藥品,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八、秦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秦安縣某康復醫院使用過期藥品案
2024年3月21日,秦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秦安縣某康復醫院進行執法檢查時,在該醫院西藥房藥架上發現復方甘草片、肌甘片等三種藥品(共3盒/瓶)已超過保質期限。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秦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超過保質期的藥品,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天水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灶案
2024年4月18日,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天水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銷售的6臺燃氣灶無熄火保護裝置、無生產廠名、廠址和執行標準等信息,不符合《商用燃氣燃燒器具》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天水市麥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燃氣灶6臺、處罰款4016元的行政處罰。
十、清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清水縣某油坊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
2024年6月21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指導組在清水縣開展執法指導時,發現清水縣某油坊使用的1臺計量器具為不合格產品,遂將此線索移送清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查處。經核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不合格計量器具1臺,并處罰款14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