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健全金融調控機制加強貨幣政策與其他宏觀政策的相互協調配合,完善金融調控體系。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穩步發展貨幣市場,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第四節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建立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控制體系,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規范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建立相應的存款保險、投資者保護和保險保障制度。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加強風險監管和資本充足率約束,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間以及同宏觀調控部門的協調機制。
第三十四章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第一節健全全國統一開放市場進一步打破行政性壟斷和地區封鎖,完善商品市場,健全資本、土地、技術和勞動力等要素市場。嚴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完善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非經營性用地公開供地制度。規范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積極發展技術市場。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第二節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合理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和再生水價格。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建立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定價的機制。
適時推進石油價格改革,建立與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擴大市場形成土地價格的范圍。
第三節規范市場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經營活動,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和市場競爭秩序。清理整頓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加強價格監管,禁止價格欺詐、價格操縱等行為。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健全失信懲戒制度。
第九篇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 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更好地促進國內發展與改革,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第三十五章加快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 按照發揮比較優勢、彌補資源不足、擴大發展空間、提高附加價值的要求,積極發展對外貿易,促進對外貿易由數量增加為主向質量提高為主轉變。到2010年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分別達到2.3萬億美元和4000億美元。
第一節優化出口結構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營銷為重點,引導企業增強綜合競爭力。支持自主性高技術產品、機電產品和高附加值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嚴格執行勞動、安全、環保標準,規范出口成本構成,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完善加工貿易政策,繼續發展加工貿易,著重提高產業層次和加工深度,增強國內配套能力,促進國內產業升級。引導企業構建境外營銷網絡,增強自主營銷能力。積極開拓非傳統出口市場,推進市場多元化。加強對出口商品價格、質量、數量的動態監測,構建質量效益導向的外貿促進和調控體系。
第二節積極擴大進口實行進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發揮進口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完善進口稅收政策,擴大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及零部件和國內短缺的能源、原材料進口,促進資源進口多元化。
第三節發展服務貿易擴大工程承包、設計咨詢、技術轉讓、金融保險、國際運輸、教育培訓、信息技術、民族文化等服務貿易出口。鼓勵外資參與軟件開發、跨境外包、物流服務等。建設若干服務業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積極穩妥擴大服務業開放,建立服務貿易監管體制和促進體系。
第四節完善公平貿易政策健全貿易運行監測預警體系和摩擦應對機制,合理運用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增強應對貿易爭端能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加強國際貿易的多雙邊對話與合作,實現共同發展。完善貿易法律制度,建立大宗商品進出口協調機制,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貿易秩序。有效運用技術性貿易措施,加強進出口檢驗檢疫和疫情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