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勞動力技能培訓,重大疾病防治體系,基層公共衛生、社會福利、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公檢法司基礎設施,就業服務,社區服務,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設施,安全生產監管、煤礦安全監察設施及支撐體系,防洪、氣象、地震等防災減災,采煤沉陷區治理,貧困地區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生態移民,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發展等。
資源環境→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地質勘查,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環境污染治理,節能節水節地,循環經濟示范等。
自主創新→知識創新工程,重大科學工程及科技基礎設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及國產化,資源節約技術研發和推廣等的示范。
基礎設施→國家鐵路、國家高速公路、重要港口和航道、樞紐機場和重要支線機場、空管設施,南水北調、大江大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基礎設施,戰略物資儲備,可再生能源,城市供水管網、燃氣和集中供熱設施,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等。
第四十八章健全規劃管理體制 加強統籌協調。繼續做好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特別要加強制度協調、規劃協調和政策協調。統籌協調政策目標和政策手段,搞好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區域政策、社會政策和政績考核間的配合,防止國家政策部門化。統籌協調長期發展與短期發展,近期措施要有利于解決長期性發展難題,改革體制、制定政策、安排投資、確定發展速度,都要充分考慮可持續性,防止急于求成。
改革規劃管理體制,健全科學化、民主化的編制程序,形成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統領,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做深做實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糧食、能源、交通等專項規劃。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劃規劃,明確主體功能區的范圍、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區域政策。強化區域規劃工作,編制部分主體功能區的區域規劃。改革完善地方規劃,深化市縣規劃體制改革。
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要納入各地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約束性指標要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其中耕地保有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等指標要分解落實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在本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中期評估報告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經中期評估需要修訂本規劃時,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加強和推動內地同港澳在經貿、科教、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的交流和合作,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的經貿關系安排,加強內地和港澳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香港發展金融、物流、旅游、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門發展旅游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神圣領土。推進兩岸關系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擴大海峽兩岸經濟、文化、科技、教育交流與人員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系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
“十一五”規劃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重要規劃。全國各族人民要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振奮精神,扎實工作,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為實現“十一五”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斗。